

今年3月25日,教育部颁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将于9月1日起全面实施。根据此,我院历经三个月修订了我院相关的管理办法。9月2日―9月3日,我院在视频会议室举行新学生管理规定学习班,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办全体成员、各系部分管主任、辅导员、新班班主任、院系学生会、团总支成员参加会议。
院党委副书记李永灿传达了中央16号文件及全省大学生思政工作会议精神。阐述了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布的背景、意义及我院修改制定的情况,他指出,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更加突出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基本原则,更加明确了高校办学自主权、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规定。他要求全院各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学习新《规定》,准确理解新《规定》的精神实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新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党办主任赵永林阐述了加强大学生宣传思政工作的形势、特点和要求,分析了思政工作面临的重点和难点,强调了在思政工作中的四个意识:战略意识、育人意识、创新意识、引导意识。同时对从事思政工作的师生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教务处处长马建中和学生处处长管军分别带领大家学习了我院学籍管理规定和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及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内容。
通过认真学习,各系部又分组学习新规定,讨论加强大学生思政工作举措,并结合新《学生管理规定》,讨论新学期工作的开展。院及各系部学生会主席在大会上对讨论情况进行了交流。
管军对本次学习会议进行了总结。他要求各系部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教育部颁发的新《规定》,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在学习中要特别注意新《规定》中有所发展创新的内容。并从八方面提出了新学期的工作思路,认真布置了新学期的工作任务。他希望通过这次学习和研讨,更新大家的观念,改变大家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使我校学生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浙公网安备